台南4月住宅價格指數微幅上升 南科交易增
南市地政局今(30)日公布今年4月住宅價格指數房地產,本期住宅價格指數132.60,較前期(3月)上漲0.48%,其中以中西區漲幅最高,其次為安平區及安南區。
另值得觀察的是,南科地區本期交易量252棟與前期79棟相比增加219%,其中以善化區交易量增加最多,本期交易232棟,較上期48棟相比增加383%,顯示南科地區仍持續吸引人口流入。
地政局分析表示,受到總體市場景氣低迷影響,南市住宅市場自去年底進入盤整階段,呈現價穩量縮情形,目前投機需求明顯受到抑制,購屋需求多以自住需求為主,本期住宅價格指數微幅上升,交易量則持續減少。
4月建物買賣移轉棟數1796棟,較3月2181棟減少18%,較去年4月1933棟減少7%。各行政區價格指數高爾夫以及交易量漲跌互見,多數行政區較前期以及前季均呈現微幅上漲;相較前期而言,以中西區漲幅1.25%最高,其次為安平區及安南區分別為1.17%和0.95%。
地政局指出,近兩年漲幅較高的永康區價格指數稍顯持平,較前期及前季分別上漲0.24%和0.36%。高鐵附近地區,歸仁區價格指數漲幅趨緩,較前期及前季分別上漲0.35%和下跌0.05%。佳里區、新市區、新營區、仁德區則微幅下跌,顯示該地區的住宅市場交易趨近飽和。近兩年價格高漲的南科地區漲幅亦趨緩,較前期與前季分別上漲0.46%和1.32%。
各行政區住宅交易量,與前期相比,多數交易量明顯減少,並以歸仁區及仁德區最明顯,各大幅減少66%及52%,除了永康區、佳里區及南科區域,其餘行政區減少幅度皆近兩成以上。
搭配「雄易居」首購房貸 高市府利息補貼7/1上路
為協助減輕首購族群房貸利息壓力,高雄銀行推出「雄易居(雄 Easy)」市民首購優惠房貸專案,高市府運用囤房稅提供購屋貸款利息補貼,自7月1日起實施。
高市財政局指出,市長陳其邁上任後,為落實居住正義及維護租稅公平實施「囤房稅」,對非自住房屋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,提高非自住房屋持有成本,並將全數囤房稅收入3億元運用於折減財經社宅租金、加碼租金補貼、購屋貸款利息補貼,以照顧弱勢及育兒家庭居住需求。
為協助減輕首購族群房貸利息壓力,高銀推出「雄易居(雄 Easy)」市民首購優惠房貸專案,市府搭配該優惠房貸,提供購屋貸款利息補貼,並自7月1日起實施。
財政局長陳勇勝表示,高銀「雄易居」首購優惠房貸,只要借款人設籍高雄市、首購自用住宅買賣成交價新臺幣(下同)1200萬元以內且位於高雄市轄區,審核通過者,該行提供貸款金額最高800萬元、最長30年,一段式優惠利率2.17%。市府搭配該優惠房貸,每年補貼利息0.25%,補貼期間3年,預估補助600戶,提供有感的實質優惠。
「平均地權條例」修正案明上路 林右昌:房市已溫和修正
內政部今指出,「平均地權條例」7月1日上路修法內容有,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制、限制換約轉讓、檢舉獎金制度及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等4大重點,同時也完成9項配套子法。內政部長林右昌今表示,這次修法是為了回應社會期待,打擊短進短出把房價墊高的投機客,而非投資客,逐步讓整體房市溫和修正,恢復正常健康狀態。
內政部說明,首先,在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制部分,將分為「免經許可」及「需經許可」2類。其中私法人若為購買已公告劃定古蹟之住宅等9種情形,可「免經許可」取得;但若購買受住宅作為宿舍、具規模出租經營6種情形使用,則需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後才可取得,並受到5年不得移轉等限制,提醒公司等私法人未來在規劃購買住宅時需注意相關限制規定。
其次,內政部指出,在限制換約轉讓部分,在7月1日後簽訂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的買受人,除配偶、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之讓與或轉售外,必須有非自願離職且超過6個月未就業等6 種特殊情形,並向縣市政府申請核准者才可換約。
內政部表示,在施行前已簽訂預售屋及新建成屋契約的買受人,在施行體育新聞後得免受修法換約轉售制,但其接手的新買受人,則仍必須受到限制。由於預售屋交易期間長,提醒民眾在購買預售屋時,應審慎評估本身的經濟狀況及繳款能力,避免產生交易糾紛。
同時,內政部也提醒,預售屋或新建成屋銷售者(如建商)在辦理換約作業,或接受委託刊登讓與或轉售廣告時,須注意依新修正施行的規定辦理,若有違規者,將按戶(棟)處罰50萬元至300萬元。此外,本次也配合限制換約規定修正預售屋、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,並自7月1日起施行,提醒業者儘速檢視及修正目前使用之買賣定型化契約內容,以免與規定不符。
第三,內政部提到,有關檢舉獎金制度部分,如果民眾發現有逾期或不實申報實價登錄、違反紅單禁止轉售、限制換約轉售與禁止炒作等情形,可將違規案件的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等具體事證資料送到地方政府,經查證屬實者,將依規定發給檢舉獎金。但民眾須以實名提出檢舉,如發現有冒名或提供偽變造不實事證,將移送檢調機關處理。
第四,內政部表示,有關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部分,依新修正施行之規定,自7月1日起銷售者(如建商)如有解除預售屋買賣契約情形,應於解約之日起30日內辦理申報登錄,內政部也已完成「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」提供業者辦理申報。提醒業者應依限按實申報,如有逾期申報或申報不實情形,將按照戶(棟)處罰3萬元到15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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